南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縣象湖新城公用事業(yè)所昌南新城二期路燈改造及監(jiān)控采購項目的廢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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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8 訪問人次:11 |
依據(jù)南昌縣人民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的南財采[2013]524號計劃函要求,南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南昌縣象湖新城公用事業(yè)所的委托,于2013年12月6日在我中心就其昌南新城二期路燈改造及監(jiān)控采購項目采用電子公開招標。并于2013年12月9日在網(wǎng)上發(fā)布了中標公示。
江西金恒生信息產業(yè)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6向南昌縣采購辦提出投訴。南昌縣采購辦于2013年12月30日作出批復(南財購字【2013】-011號),根據(jù)批復要求,該項目作廢標處理。
各有關當事人對廢標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廢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書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質疑,逾期將不再受理。
南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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