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
衡陽市南岳區(qū)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建安工程項目招標,經(jīng)區(qū)招標領導小組討論決定,現(xiàn)對本項目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部分條款作出變更,特補充公告如下:
1、招標公告中“招標范圍:南岳區(qū)人民法院審判法庭項目地下室土建、主體土建、外墻裝飾、初裝飾及室外附屬工程。項目計劃投資額約1600萬元,項目建筑面積為地上5661平方米,地下人防設施2813平方米。按設計施工圖及設計說明、工程量清單的全部工作內容”修改為“招標范圍:南岳區(qū)人民法院審判法庭項目地下室土建、主體土建、外墻裝飾、初裝飾及室外附屬工程(幕墻工程除外)。項目計劃投資額約1600萬元,項目建筑面積為地上5661平方米,地下人防設施2813平方米。按設計施工圖及設計說明、工程量清單的全部工作內容”。
2、招標公告第3.2條中,原“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同時具備建筑幕墻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處于有效期;企業(yè)近6個月無不良行為記錄,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變更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處于有效期;企業(yè)近6個月無不良行為記錄,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即日起至2014年1月3日每天上午9:00-11:00時,下午15:00-17:00時(節(jié)假日正常休息,不接受報名),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時間相應延長至2014年1月3日下午17時,開標時間(投標截止時間)推遲至2014年1月17日上午9:00時(北京時間)。
原招標文件與補充文件有沖突的,以補充文件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