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庭改造工程監(jiān)理的談判采購公告
項目編號:20151015006
連云港市政府采購中心受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就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庭改造工程監(jiān)理(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現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競標人參加競標。
一、采購項目名稱: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庭改造工程監(jiān)理
采購項目編號:20151015006
二、采購項目簡要說明:
約1000平方米的法庭改造工程(大法庭、中法庭、新聞發(fā)布室和兩長指揮室),改造及裝飾預算約300萬元,機電設備預算約400萬元。
三、競標人資質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有關規(guī)定;
2.本次采購要求競標人須具備行業(yè)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房屋建筑工程監(jiān)理乙級以上資質(含乙級),同
時具備機電設備工程監(jiān)理乙級以上資質(含乙級);(原件備查)
3. 本次采購對競標人擬派總監(jiān)理工程師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江蘇省注冊監(jiān)理工程
師(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及以上資質;(原件備查)
4.本次采購對競標人擬派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要求:國家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資質1名(不
含總監(jiān)),江蘇省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機電專業(yè))及以上資質1名。(原件備查)
5.競標人為授權委托代理人和擬派項目監(jiān)理部所有成員繳納的社會保險繳納明細證明(社會保險
繳納明細證明必須由社保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繳納時間要求至少為2015年7月―2015年9月);
(原件備查)
6.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競標。
四、競標報名時間:
按“競標報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寫并加蓋公章于2015年11月5日17:00以前送至或傳真至連云港市凌洲東路9號市政務服務中心402室項目負責人處。
五、采購文件發(fā)售信息:
采購文件出售時間:2015年11月3日起
采購文件發(fā)布地點:連云港市政府采購網。競標人在“連云港市政府采購網”注冊登記成功后,進入后臺下載。
采購文件售 價:無
關于注冊登 記:競標人首先進入“連云港市政府采購網”“供應商登記”目錄中注冊登記,然后將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的掃描件或數碼相片(相素800*600、jpg格式)發(fā)到政府采購管理處的電子信箱(zfcglyg@163.com),由政府采購管理處審核通過后即表示注冊成功,聯系電話0518-85521498。
其他有關 事 項:另有施工圖紙,請與采購方沈先生(0518-85295308)聯系獲取。
六、競標文件接收信息:
競標文件開始接收時間:2015年11月10日上午8:30
競標文件接收截止時間:2015年11月10日上午10:00
競標文件接收地點:2015年11月10日上午8:30至9:30交至連云港市凌洲東路9號政務服務中心B座402室;2015年11月10日上午9:30至10:00交至連云港市凌洲東路9號政務服務中心C座二樓開標廳。(具體開標地點可在C座一、二樓觸控一體機上查詢)
競標文件接收人:武曉環(huán)
其他有關事項:
七、開標有關信息:
開標時間:2015年11月10日上午10:00
開標地點:連云港市凌洲東路9號政務服務中心C座(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開標廳(具體開標地點可在C座一、二樓觸控一體機上查詢)
其他有關事項:
八、本次招標聯系事項:
聯系人:武曉環(huán)
聯系電話:0518-85868275
傳真電話:0518-85868286
聯系地址:連云港市凌洲東路9號政務服務中心B座402室
郵政編碼:222000
連云港政府采購網址:http://www.lygzfcg.gov.cn
競標保證金匯款地址:連云港市政府采購中心
匯款銀行及帳號:交通銀行連云港分行 327006000010149136377
九、其他應說明事項:
采購人聯系人:沈秋明
聯系電話:0518-85295308
連云港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5年11月3日
附件:
投 標 報 名 表日期: 年 月 日 | |||
項目名稱 | 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庭改造工程監(jiān)理 | 項目編號 | 20151015006 |
競標單位名稱 | 所競標段 | 無分標 | |
競標單位地址 | 郵 編 | ||
競標單位聯系人 | 電 話 | ||
電子信箱 | 傳 真 | ||
報名截止時間 | 2015年11月5日17:00?。ㄎ鋾原h(huán) 收) | ||
競標單位開戶信息:開戶名稱:開戶行:賬號: 單位蓋章: |
說明:采購中心將競標人在2015年11月5日17:00之前遞交或傳真本“競標報名表” 到項目負責人處視為已報名。如果競標人未能按時遞交本表,可能導致不能及時得到相關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