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購項目名稱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政務服務大廳、金宏機房電力供應和委門戶網站設備托管服務項目 | ||
品目 |
服務/其他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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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單位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 | ||
行政區(qū)域 | 北京市 | 公告時間 | 2017年08月02日 17:02 |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 2017年08月02日 09:30 至 2017年08月09日 16:30 | ||
招標文件售價 | ¥500 | ||
獲取招標文件的地點 | 北京市海淀區(qū)皂君廟14號院9號樓518室 | ||
開標時間 | 2017年08月22日 09:30 | ||
開標地點 | 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會議室 | ||
預算金額 | ¥312.75萬元(人民幣) | ||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 | 朱宏波 | ||
項目聯系電話 | 010-62108145 | ||
采購單位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 | ||
采購單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區(qū)月壇南街38號 | ||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 李先生010-68501062 | ||
代理機構名稱 | 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 ||
代理機構地址 | 北京市海淀區(qū)皂君廟14號院9號樓 | ||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朱宏波、王雪菲010-62108145、62108223 |
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受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guī)定,現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政務服務大廳、金宏機房電力供應和委門戶網站設備托管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政務服務大廳、金宏機房電力供應和委門戶網站設備托管服務項目
項目編號:TC170P54L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朱宏波
項目聯系電話:010-62108145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月壇南街38號
聯系方式:李先生010-68501062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朱宏波、王雪菲010-62108145、62108223
代理機構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qū)皂君廟14號院9號樓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guī)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包號 |
服務內容 |
預算(萬元) |
備注 |
1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政務服務大廳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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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機房電力供應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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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門戶網站設備托管及訪問互聯網服務 |
4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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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31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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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能夠獨立簽訂合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yè)法人或事業(yè)法人。(2) 投標人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4)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 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 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3) 投標人必須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未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投標。(4) 投標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招標人為采購本次招標的貨物進行設計、編制規(guī)范、提供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詢公司或其附屬機構有任何關聯。(5)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下的政府采購活動。(6) 投標人必須具有類似項目的相關經驗。(7)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招標文件的發(fā)售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312.75 萬元(人民幣)
時間:2017年08月02日 09:30 至 2017年08月09日 16:30(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市海淀區(qū)皂君廟14號院9號樓518室
招標文件售價:¥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現場
四、投標截止時間:2017年08月22日 09:30
五、開標時間:2017年08月22日 09:30
六、開標地點:
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會議室
七、其它補充事宜
招標公告期限:從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電子信箱: cntcitcp@163.com
開戶名稱: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海淀支行營業(yè)部
帳號: 0200 0496 1920 0362 296
八、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和《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的規(guī)定,對滿足價格扣除條件且在投標文件中提交了《投標人企業(yè)類型聲明函》或省級以上監(jiān)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jiān)獄企業(yè)的證明文件的投標人,其投標報價扣除 6%后參與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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